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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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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
作者:
Admin
来源:
永安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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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更新时间:
2007-10-15 14:45:34
点击数: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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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 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 发【2006】21号)和省委相关实施意见精神,借鉴先进性教育活 动创造的新鲜经验,结合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进一 步健全完善了我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包括五个 方面机制、十一项制度。
一、党建职责履行机制 1分工协作制度
1.1市委和基层党委主要领导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对本市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 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1.2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分类成立农村、社区、机关、国企和非公有制度经济组织党 建工作协调指导组,各基层党委(工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1.3市委党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在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市委农村、社区、机关、国 企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分别增加相关 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在成立相关协调指导组文件中明确),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2工作例会制度
2.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农村、社区、机关、国企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例会每年分别不少于一次。 农村、社区和国企党建工作例会由组织部牵头,机关党建工 作例会由市直党工委牵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例会 由非公党工委牵头。
2.2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 究部署工作、讨论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 难和问题。
2.3每次工作例会主题要鲜明、形式要灵活、效果要实 在。
3领导联系点
制度 3.1市委和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各 协调指导小组成员都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不少于2个的党建 联系点,其中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联系点不 少于1个。
3.2建立联系点的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 不少于2次,平时要通过电话、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联系沟 通和督促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3.3把联系点工作与抓典型、创特色结合起来。各基层 党委每年都要分别确定不少于2个的先进典型和后进转化典 型,并作为领导联系点,努力抓出特色、抓出经验,使联系点成为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
4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4.1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 荣辱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 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情省情市情等形势任务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 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历史知识和业务 技能教育。 市委党建牵头和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不 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 党员阿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适 时统一编写制作通俗易懂的党员教育辅助教材,方便党员学 习。
4.2组织集体学习。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通过 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讨论、观看电 教片以及开展专题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 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机关、国有 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 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应不少于6天。对 因年老体弱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寄送学习资 料等方式,帮助他们搞好学习,以学时累积的方式落实教育 要求。
4.3开展宣讲辅导。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 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建立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 人员、先进模范人物、领导干部以及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 人员、基层党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采取组 织理论宣讲“小分队”、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辅 导。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给党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 并通过组织开展优秀党课教案评选和党课观摩等活动,充分 调动党员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的质量 和效果。
4.4倡导党员自主学习。深入开展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 内容,认真搞好自学。组织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 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党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通过开展读书活动 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 员学习的积极l生和主动性。利用市委党校和基层党校以及各类院 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 资源,完善党员教育基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和 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自主学习培训 的途径。
4.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党员的 思想问题同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思想、政治、 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 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 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引导,注重培育和推广各条战线上涌 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一 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运用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党员身 边的事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4.6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 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 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通过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驻村 任职、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 络员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地 区、艰苦岗位锻炼。
三、党员作用发挥机制
5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制度
5.1参加结对帮扶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 众结成帮扶对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 户。党员帮扶困难群众可以一帮一,也可以多帮一,既要立 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技 能,自强自立。对农村困难群众,要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 选好发展项目,协调解决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问题, 实现脱贫致富;对城市困难群众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要帮 助他们掌握实用技能,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再就业;对因残、 因病、因灾、因缺乏劳动力造成困难的群众,要及时提供生 活上的帮助。
5.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从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 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服务发 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党员应突出转变工作作 风、提高服务质量的主题;农村党员应突出推进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主题;企业党员应突 出团结带领员工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主题;社区党员应突出 联系和服务社区群众、建设和谐社区的主题,学校党员应突 出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的主题,科研院所、 医院等单位的党员应突出推动科研、卫生等事业发展、造福 人民的主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应突出联系和服 务广大员工、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主题,等等。党员要 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发挥能动性,展示先进性,以良好的形象 和作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5.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认真落实《参加公益事 业服务活动制度》,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加 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植树造林、保护环境、关心下一代以 及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等志愿者服务活动。义务参加党 员服务站(点)的工作,开展助老扶残、扶贫济困、医疗卫 生、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 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
5.4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按照所 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岗位及确定的责任要求, 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发挥作用的岗 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5.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深 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 时间,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 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与群众交朋友,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 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 维护群众的利益。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 注重实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 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6提高为民服务实效。机关党员要转变工作作风,加 强行政效能建设,带头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 考核制和社会监督评议制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一 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压缩 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走 出机关、进村入户,做到党员在一线服务、情况在一线掌握、 决策在一线执行、问题在一线解决、业绩在一线创造,进一 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7自觉履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 际,组织党员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 本单位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以承诺的方 式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说到 做到,说好做好。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 的监督。
5.8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实际需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 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 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 行为作斗争。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 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 关系,及时发现、排查、调处各种苗头性问题,做好思想政 治工作,化解矛盾,以稳定保障和谐,以和谐推动发展,营 造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
四、党员经常性管理机制
6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
6.1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本单位党员“八小时外”的临时关 系介绍到其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建立本居住 本社区的在职党员信息库,实行“八小时内”由所在单位党组织 管理、“八小时外”由所居住社区党组织参与管理的“双重管理” 制度。
6.2社区党组织要按照居住小区或楼幢,成立临时党支 部,形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临时党支部组织居住社区 的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活动的管理模 式。
6.3临时党支部委员通过选举尽可能与业主委员会委员 交*任职,使临时党支部工作与小区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按 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居住社区党员的职业特点 和个人专长,引导党员参加党员志愿都服务队、或认领服务 岗位,努力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6.4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八小时以外 的情况,由社区党组织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作为党员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驻区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评先 表彰公示到社区,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监督。
7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度
7.1通过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流动党员情况定期通 报、统计分析制度和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 本单位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探索流动党员信息 卡管理办法,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7.2对已有稳定职业的流动党员,应及时把他们的正式 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 以就近就便转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
7.3对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 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流动党员,实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 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 次,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 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
7-4《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 后,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登记发放。
7.5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 党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 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7.6基层党组织要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 机,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形势报告会和组织专题讨论等方 式,组织流动党员集中学习培训。
7.7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流入地党 支部要及时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8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应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基 层组织。其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 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 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 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7.9接收外来流动党员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他们参加党 的组织生活,分配他们作适当工作;要关心他们的就业、学 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在《流动党员 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 点变更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 地党组织;党支部负责人要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签名盖 章。
7.10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 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凭《流动 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 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 交纳。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 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 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 组织报告。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 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8党员评议制度。
8.1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 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 重实效。
8.2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做法,由市委 作出安排,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 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 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 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 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 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 入剖析;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 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3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 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经教 育仍不改正的,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 行组织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 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9服务党员制度
9.1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结合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其他有条件的 基层党组织也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根据党员的生产生 活需要和困难,提供帮助和服务。重点要帮助党员提高业务 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 才提供服务。对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失业和自主择业人员 中的党员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 业和带头创业。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老党员解 决生活困难。
9.2走访慰问党员。平时,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要坚 持定期走访党员,深入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尽 心尽力帮助党员解决思想疑难和实际困难。春节等节日,各 级党组织要坚持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 暖。
9.3即时帮助困难党员。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或遇突发性事件急需党组织帮助的特困党员,按照困难程度分 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补助;对急需资金发展生产的 农村生活困难党员和城市下岗职工党员,根据申请项目的有关 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的互助金借款。
9.4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 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 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 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工作保障激励机制
10创先争优制度
10.1党建述职。基层党委和市委各有关职能部门每年 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党委领导班子 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 容。主要内容应包括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工 作措施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
10.2考核评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每年年底进行 ,检查考核,考核内容分按党建基础工作、党建项目工作和党 建创新工作三大项进行考核,分类评出前三名。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 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10.3表彰奖惩。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获得前3名 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 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 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 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原则上基层 党委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 务工作者,市委每两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 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1经费保障制度
11.1党员教育经费与党建经费一同列入财政预算,大型 活动、专项工作单独划拨经费。市级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 员教育。市委组织部从市级留存党费和列入财政预算的党员教 育经费中,向农村、街道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其 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拨补党员教育经费。拨补标准:以党员 数为基数,每人每年20元,特别困难的适当倾斜。农村党员 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的,按每人每年100元拨补。
11.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 和党员教育经费从管理费中列支,原则上按职II资总额的 l%纳入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大 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11.3街道、社区接收关闭、破产、停产、改制企业党 员的,由企业向社区党组织按党员数每人一次性拨付500至 800元的党员教育管理补充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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